“打官司就是打證據”,這點法律知識很多人都知道了,這也說明了證據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的重要性。法院在審理案件中“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”,其中“事實”指的是“被證據證明的事實”。如果沒有證據,或者缺少關鍵證據,法院將無法查明事實,權利人也將無法勝訴。
證據主要分為這么幾類:
1、權利證據;
2、侵權證據;
3、權利人損失證據和侵權人獲利證據。
在維權過程中,主要就是圍繞這三類證據展開的。
1、權利證據,即證明權利人有權提出維權的證據,以及具體什么權利的證據。如果權利人不能證明自己有權利維權,或者持有的權利不是對方侵犯的權利,則會面臨敗訴的結果。
權利的證據包括:商標證書、商標授權書、企業營業執照、權利人的產品以及產品包裝、權利人的宣傳材料等等。每一鐘權利需要的證據都會有些特殊之處,例如:如果是商標權人,最重要的證據是商標注冊證書;如果是商標被授權人要維權的,那么需要商標注冊證書和商標授權書等等。
2、侵權證據,即證明侵權人侵犯權利人特定權利的證據,需要證明:存在侵權行為,侵犯的是權利人的特定權利,侵權行為是特定侵權人所為。
例如,有人在購物網站平臺上銷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的電器,權利人需要收集到這些證據:經過公證的網站截屏,證明在哪個平臺、哪個網店、什么網址在銷售特定商標的電器;經過公證的交易過程以及合同、發票,證明在該網店不但有展示、預約銷售,而且有真實銷售行為;網店店主和平臺注冊方的身份資料,證明特定的侵權人是誰等等證據。
3、權利人損失證據和侵權人獲利證據。
維權的目的之一是讓侵權人得到懲罰,怎么懲罰呢?賠償權利人損失也是懲罰的一種方式,現在在某些案件中出現了加倍賠償權利人損失的情況,有利于權利人維權,有利于遏制侵權假冒。所以,應該提供證明權利人損失的證據和證明侵權人獲利的證據,這些證據將成為法院判決侵權人賠償金額的依據。
此類證據包括:侵權人網站的后臺數據、侵權人的賬本、證明商品的價格網站截圖、發票、權利人在特定市場上產品銷售的變化的審計報告、侵權產品庫存數量證明、工商部門的查處報告等。